銷 售 協 議 書
立協議雙方
甲方:心泉集團泵業集團有限公司
詳細地址:浙江省溫州市永嘉縣安豐工業區青峰路
郵政編碼:325105
聯系電話:15858046989宛敏義(銷售經理) 傳真電話:(0577)56848105
法定代表人:余麗蓉
乙方:
詳細地址:
郵政編碼:
聯系電話: 傳真電話:
法定代表人:
協議簽訂時間: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:永嘉縣
甲、乙雙方為了共同開拓水泵系列產品市場,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上,經協商一致制定如下協議:
一、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。
二、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必須提供相關的法律證明材料:
(1)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(適用于甲乙雙方 );
(2)稅務登記證復印件(適用于甲乙雙方 );
(3) 需提供負責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和2寸正面免冠相片兩張(只適用于乙方);
三、甲方授權乙方為 省 市的銷售代理商,在該區域內從事“心泉集團”品牌系列產品的銷售業務。
第一部分 甲、乙方雙方的權利與義務
一、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
1、 乙方作為甲方的銷售商,享受相關的銷售政策。
2、 乙方必須依法經營,自負盈虧,獨立承擔經濟民事責任,乙方的經營中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負,與甲方無關。
3、 乙方在銷售范圍內應當積極維護市場的統一和穩定,如遇同品牌在該地區特許代理商,應盡量避讓。
二、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
1、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合格產品。
2、 為支持乙方銷售,甲方將根據乙方的銷售量配送宣傳樣冊10套,超出部分樣本或說明書按印刷成本價收取。
3、 甲方有義務積極維護乙方的權益,對乙方的銷售予以承認并進行價格保護。如乙方遇同品牌特許代理商在項目上發生沖突,甲方應及時進行協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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